关于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申报公共任选课的通知
各系(部):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定于 2012年11月16日-11月26日为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任选课(下称公选课)申报时间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教师申报公选课程序如下:
(1)新开发课程的,填写公共选修课开发课程预选表(见附件1)、提交课程简介、教学进度表等材料,经系(部)、教务处审批后安排开课。
(2)教师申请公选课也可在已开设过的公选课清单中进行选择,见附件3,此种情况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,见附件2。
2、开课及其他要求:
(1) 公选课内容要求具有科学性、思想性、普及性,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有助于开拓学生视野,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。
(2)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公选课一般不开课。
(3)需要进行实验但不具备条件或其他条件暂不满足的公选课,暂不开设。
(4)各系教师的申报材料由教学秘书收齐于11月26日前交教务处。其他部门教师申报表直接交教务处。
3、建议各专业至少开设1-2门专业技能拓展课程,以开阔学生视野和丰富专业知识。
教务处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