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2016年1月12日董事会研究决定:
1.在原8系基础上组建二级学院,同时撤销系级建制,撤销原各系教研室建制。二级学院设院长、副院长,由原系主任、副主任担任;各专业设置专业主任,由原教研室主任担任;实行院长(二级学院)领导下的专业主任负责制。各二级学院院长、副院长原级别不变、待遇不变、职能不变,专业主任与教研室主任待遇相同、级别不变、职能不变。基础教学部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所属教研室保留不变。
2.各二级学院组建基础及名称如下:
原机械工程系:设置为自动化工程学院;
原汽车工程系:设置为汽车工程学院;
原建筑工程系:设置为建筑工程学院;
原电子信息系:设置为信息工程学院;
原艺术与传媒系:设置为艺术传媒学院;
原管理系:设置为管理学院;
原经济贸易系:设置为财经学院;
原外语系:设置为外语外贸学院。
3.原管理系金融管理专业划归财经学院;原经济贸易系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划归外语外贸学院。
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