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、部门:
为更好的开展人才引进工作,经董事会批准,对《教师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(修订)》作出如下补充规定:
凡引进我校的专任教师(含辅导员),35岁以下(含35岁)理工类专业具有硕士学位、学历的研究生给予10000元科研启动经费,文科减半。45岁以下(含45岁)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给予50000元科研启动经费。本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
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8月29日